消防安全检查谁来检,如何查?内蒙古消防检测这是大家经常问的问题。谁来检,当然是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如何查,依然是依法依规查。一句话就是依法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首先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消防法》已有规定,这就是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各行政管理部门(如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机关、团体(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机关与团体)、企业(如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以及建筑施工企业等单位)、事业(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显然,消防安全检查与安全生产检查一样,均有人人有责的检查要求。
内蒙古消防检测公司例如《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为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之一。
第四十一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中的“自防”是指群众等个体“自防”的首要能力就是内蒙古消防检测能够检查发现自身周围的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