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消防设备系统的启动方式为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手动控制三种。一般情况下使用手动控制,在保护区无人的情况下可以转换为自动控制,当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不能执行时,应采用机械应急手动控制(建议不采用)。
◆自动控制:按下灭火控制器上的“自动”键,灭火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当保护区域发生火情时,温感和烟感给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灭火控制器接收到信号后,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发出联动指令,经过30秒,发出灭火指令,打开与保护区域内相应的电磁阀释放启动气体,启动气体通过启动管路打开容器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手动控制:按下灭火控制器上“手动”键,灭火系统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当保护区域内发生火情时,可按下控制器上启动按钮即可按规定的程序启动灭火系统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在自动状态时,若发生误报等现象时也可手动按下控制器上的停止及复位键将报警关闭)。
◆机械应急手动控制:当保护区发生火情时,灭火控制器不能发出灭火指令时,应立即通知所有人员撤离现场,拔出与保护区域相应的电磁阀上的安全卡套,压下圆头把手打开电磁阀,释放启动气体,即可实施灭火。(因储气罐压力较高,手动操作危险性很大,一般不建议手动操作)。
◆灭火程序终止:当控制器发生误报、或在延时时间内发现异常情况下不需要启动灭火系统进行灭火时,可按下手动控制器上停止按钮或紧急控制盒内的紧急停止按钮,即可停止灭火指令的发出。灭火系统喷射灭火剂前,所有人员必须在延时期内撤离火情现场,灭火完毕后,必须首先启动风机,将废气排出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现场。
◆灭火浸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20min;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内的电气设备火灾,应采用5分钟;其他固体表面火灾,宜采用10分钟;气体和液体火灾,不应小于1分钟。
呼和浩特消防设备灭火系统检查和维护:
1、商场应建立完善的维护保养制度,制定操作规程;
2、对系统的定期检查应做好记录,记录由检查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字并归档保存;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月度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对储存容器、选择阀、灭火剂流动管路单向阀、压力软管、集流管、启动装置、管网与喷嘴等全部系统部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部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每个储瓶内灭火剂的压力指示值应在绿色区域内;启动瓶氮气的压力指示值应在设计压力值以上;
5、每半年一次全面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和要求除按月检查规定外,还包括:防护区的开口情况、防护区的用途及可燃物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应符合原设计规定;灭火剂储瓶间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压力软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现象;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灭火剂的输送管道有无损伤与堵塞现象;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则应对相关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喷气试验;用标准压力显示器检验储瓶内压力和检漏用压力显示器的准确性;
6、每五年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除按月及年检查规定外,还应包括:对管网系统进行强度和气密性实验;对管网阀件及启动瓶组件进行拆洗重装、重新实验;对全系统重新进行调试;
7、注意事项:为了确保系统工作的可靠性,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合格的专人负责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商场消防管理员(操作人员)须培训到位且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及运行管理,严禁其他人员触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_R0006-2014)、《气瓶充装与安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七氟丙烷钢瓶需要三年一检,并按照钢瓶使用年限进行报废。
通过本课程学习,呼和浩特消防设备商场管理人员需全面掌握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知识,确保灭火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消防安全无小事,防患未然保平安!